问题 | 2023年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 |
释义 | 被骗传销的钱无法要回,参与传销的人可能被抓起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组织策划传销者可能面临没收财物、罚款,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介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者可能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财物、罚款,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参与传销者可能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被处以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打击传销。 法律分析 一、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 被骗传销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 传销参与者大概分三类: 第一类是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 第二类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 第三类是参加传销的,就是最后一棒。 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都要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的钱都交了上去,已变成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都要上缴国库,没有钱返还。 二、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抓起来吗? 有可能会。 打击传销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局、市监委),一个是公安机关(一般是经侦部门)。工商部门有行政处罚权,比如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不能抓人,能抓人(刑事拘留)的部门有且只有公安机关可以。那么,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怎么处理呢?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 (第一类)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头目和骨干(第一类人)和发展过下线的(第二类人),如果构成了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交钱还没赚着钱的(第三类人)会被责令停止参与传销,并可能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结语 被骗传销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参与者分为三类,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头目和骨干以及发展过下线的人,如果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只交钱还没赚着钱的参与者,会被责令停止参与传销,并可能面临2000元以下的罚款。打击传销的部门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有行政处罚权,而公安机关则有抓捕权。因此,参与传销的人有可能被抓起来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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