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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空白
释义
    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现在一般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公有住房改制房、还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是划拨地。与之对应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已经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一般有出让终止年限,一般为50-70年,年限到期前发生交易,不交纳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
    一、土地出让金是由谁来承担
    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
    二、划拨地土地出让金有何标准
    土地出让金原则上是属于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相同,所以通常情况下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需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
    土地出让金认定
    1、政府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其他使用者,并按照规定收取一定费用,这个费用即为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2、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3、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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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