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没有产权年限怎么回事 |
释义 | 房产证上没有产权年限的原因具体如下: 1、房产是属于个人的私产,具有完整的物权,产权人也拥有永久的使用权,所以房产证上是不会记载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3、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变更为住宅用地的70年; 4、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归房产证登记范围,是土地证上才登记的。商品房肯定有土地证,所以,从土地证上可以看到使用年限,只能到开发单位去看国土证。 房地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具体资料如下: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 (1)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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