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 |
| 释义 |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车主应先变更车辆颜色,再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车身颜色变更)业务。 限 制 条 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2.通过车身贴膜改变车身颜色或同种颜色不同效果的(如亮色、哑光),都需要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禁止使用镜面膜。 3.外地车需回车辆登记地申请办理此业务。 办 理 方 式 个人车辆-携带资料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 单位车辆-携带资料 ◇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 加盖单位公章的代办委托书 ◇ 被委托书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 业务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车身颜色变更流程: 一、如果您的机动车(已注册)需要变更车身颜色,在更改完车身颜色后,应在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变更登记。 二、领取并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写说明》。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到咨询服务台,咨询或请咨询服务民警代为填写。 三、将申请变更车身颜色登记的机动车,开到车辆查验区,等候查验。 四、持有下列资料到车管所大厅咨询服务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五、随同查验民警,现场检验您的机动车。查验通过后请到车管所大厅等候叫号。如您的机动车未通过查验或您的材料未通过审核,那么受理窗口,会向您讲明原因并退办材料。 六、持受理回执到牌证出取证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车管所应在一日内,办理完毕车身颜色变更登记手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6、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如果在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之前,您还没有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您应首先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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