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钱纠纷在起诉之后进行了调解,协商一致分期偿还,但是欠款人到期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