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公司和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其风险承担方式存在差异。银行一般会对存款类理财产品承担本金保障责任,但对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则依据产品的风险等级和客户的风险偏好来分配风险承担责任。而投资公司则一般不提供本金保障,客户需要自行承担理财产品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合同下承担风险的比例或者方式不一致,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按照下列情形之一处理:(一)约定不明确,或者以不能预见的非因当事人原因导致的原因为基础的,各自承担相应风险;(二)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全部风险;(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