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拨资金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国拨资金的使用规定有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出版费、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责任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四)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七)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八)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责任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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