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总则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最低标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所有构件拼装、组合、打孔必须在工厂内制作完成,出厂前应全部检验合格,并具有监理现场监造人员签字认可。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加工,确保现场无湿无火作业,除设计要求外,其余进场的材料或构件,严禁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