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矿工作有哪些危害因素呢 |
释义 | 一、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 1、煤矿工人肺尘病:煤矿工人肺尘病为在采煤过程中长期接触烟煤或无烟煤粉尘而致煤尘在肺内弥漫性结节样沉积。 2、煤矿井下工人慢性胃炎、关节炎、慢性咽炎、慢性鼻炎等疾病的患病率坡高。 3、煤矿工人的皮肤病:煤矿井下作业工人的工作环境、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长期缺少阳光照射、煤矿除(防)尘措施和煤矿职工卫生状况等对煤工皮肤有一定的影响,导致井下作业的采掘工在毛囊炎、痤疮、皮肤瘙痒症、胼胝等皮肤病患病率明显增高。 4、振动病及局部振动病:局部振动病是因长期接触强烈的生产性振动所引起的一种疾病。早期可出现肢端感觉异常、振动感觉减退,主要症状为手麻、手疼、手胀、手凉、手掌多汗、手痛(多在夜间发生),其次症状为手僵、手颤、手无力(多在工作中发生),手指遇冷即出现缺血发白,严重时血管痉挛明显。 5、噪声性耳聋:噪声性耳聋是由于长期处于强噪声环境中而引起的一种缓慢进行的耳聋。长期在上述强噪声的环境中工作,易引起听觉系统的损害,形成耳聋,同时还可能引起对人体其他系统的损害。 6、中暑:中暑是指由于高温环境引起的人体体温调节中枢的功能障碍,汗腺功能失调和水、电解质平衡紊乱所导致的疾病。 7、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该病是由于长期、持续、反复、集中和力量稍大的摩擦和压迫而引起的疾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的患病率约为1.6 %,在一些煤层薄、工作面低、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矿区,其患病率可高达14.39%。工龄越长、年龄越大、患病率越高。不同工种的患病率是有差异的,其中采煤工最高(65.78%),其次是掘进和开拓工(20.15%)。 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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