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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释义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一、先给钱后写借条是合法的吗
    1、先收款再打借条,还是先写借条再借钱都是合法的,只要借条的形式、内容都合法,不算写借条、借钱的行为那个先那个后都是可以的。
    2、借条写清楚借款人、贷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基本事项即具备借条的基本构成要件;借条清楚、有效只是基本的要求。规范的借条能更有效的保护出借人的利益。
    3、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5)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二、民间借贷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由借贷双方协商好借贷相关问题,例如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协商好后签订借贷合同,如果个人之间借贷的,借款交付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有偿无偿合同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1、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的保管、委托,也可以约定为没有报酬即无偿的保管、委托。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划分,同双无合同于单务合同的划分,并非完全等同。一般来说,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大多为无偿合同,也有有偿合同。对此,以借款合同为例加以说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下的规定,为诺成性合同,于是,贷款人负有交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负有返还本息的义务,构成双务合同;同时,因借款人须向贷款人偿付利息,此类合同又是有偿合同。但是,如果此类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贷款人交付借款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该借款合同虽然仍为有偿合同,却是单务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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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