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税费包含哪些 |
释义 | 企业税费包含哪些: 一、主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收入的17%计算扣除购进所付的增值税缴纳。 二、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三、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25%缴纳。 五、房产税,每年按房产的原值70%的1.2%税率缴纳。 六、其他: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 (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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