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怎么撤销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离婚冷静期三十天之后离婚登记不可以撤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后悔了,可以复婚。 一、单方面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单方面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 2、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二、假离婚还能变真离婚吗? 假离婚变真离婚可救,离婚之后,如果双方都对离婚后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之后,经过与结婚一样的手续,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恢复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算离婚,而不存在假离婚。 三、自己能起诉离婚吗 自己当然可以起诉离婚。自己作为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认为存在其他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的,比如吸毒、赌博、殴打或虐待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此外,还规定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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