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者在购买药品有问题中能不能作为消费者投诉 |
释义 | 患者在购买药品有问题中能不能作为消费者投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如果药品有质量问题的,可以作为消费者进行投诉的,而投诉的部门可以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消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消费者的投诉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投诉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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