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付款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
释义 | 采用分期付款,其货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本付清;而采用延期付款时,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 采用分期付款时,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货物所有权即行转移;而采用延期付款时,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 采用分期付款,买方没有利用卖方的资金,因而不存在利息问题;而采用延期付款时,由于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支付利息的问题,延期付款是买方利用外资的一种形式,一般货价较高。 在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时往往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付款三者结合使用,即主要货款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少量货款或货款尾数则采用汇付或托收方式。 在近几年中,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但是因为房款的金额过于高昂,所以也需要购房人先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同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的支付剩余购房款时,卖房者也是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一、国外客户欠货款怎么办? 国外客户拖欠货款:1、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准确信息。客户出现以下情况,表明货款很可能被逾期拖欠:(1)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以各种借口作为不能马上付款的理由,如标的物有瑕疵或缺陷、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符、货款支票已寄出等;(2)以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理由要求延期付款、分期付款或开具远期汇票、本票等;(3)在前期货款仍未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继续赊购货物或者要求增大信用交易额。2、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追索逾期欠款。追讨方式有二种,营业部门自追、法务追收。 二、买房子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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