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承租公房,解除关系时如何分配? |
释义 |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的分配:1)婚前承租公房且婚姻超过5年;2)婚前承租单位房且离婚时双方为单位职工;3)婚前借款建房并共同偿还债务;4)婚后申请公房承租权。 法律分析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的分配是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拓展延伸 婚前承租公房,解除关系时如何分配? - 公房租赁终止后的财产归属问题 公房租赁终止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涉及婚前承租的公房在解除关系时如何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承租的公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在解除关系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配问题。具体分配原则包括夫妻共同决定、公房使用情况、贡献程度等因素。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因此,解除关系后的公房财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解决。 结语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的分配涉及多种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承租的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包括夫妻共同决定、公房使用情况、贡献程度等因素。解除关系后的公房财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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