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律师函更有效,律师声明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而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涉嫌构成侵权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是违反合同的约定的相对人)。 一个对象不特定,一个对象特定。,律师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招摇撞骗。次要目的是对潜在的侵权人或者正在侵权的侵权人提出警告,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起到宣传教育作用。,相比起来,律师函就要更加严格且严肃,其目的是通过律师表明权利人的主张,对侵权或者违约行为的性质、后果、法律责任等进行法律阐述,使责任人清楚其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