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的失业金怎么办 |
释义 | 辞职后失业金的申请方式是解除合同后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 准备个人资料进行办理,在当地社保中心提交个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合格后会有工作人员通知去参加再就业培训并可以领取失业金。 一、苏州失业金网上怎么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如离职证明); 【2】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两张两寸免冠寸照,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3】劳动就业部门对失业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则审核通过,为符合条件的失业者发放失业证; 【4】失业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等社保机构需求的其他资料(地域的不同会导致需求的材料或多或少有些差异,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 【5】社保局工作人员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的条件进行审核; 【6】审核通过,即可在下一个月正式开始领到失业金。 二、失业补助金一直不到账 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注意事项: 1、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再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中发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刑满后凭《刑满通知书》向原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新领取上次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手续。 3、失业人员在每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验证手续前,须到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到人社局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办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手续。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申请失业金的条件主要如下三点: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如果是自己辞职,不符合其中第二条的。 3、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15天之内向社保提交有关资料,此后自己再凭身份证等到社保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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