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里办出生证明怎么弄 |
释义 | 浙里办办理出生证明方法如下: 1、在孕妇分娩的时候,医生会要孩子的家人签署一份协议委托书; 2、在办理出生证明之前,取好名字; 3、准备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印在同一张A4上; 4、户口本原件,要确保身份证的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一致,不一致就按户口本地址; 5、出院结账单,建议先去办理出院结算; 6、出生证明办理好了之后记得找护士长盖章。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免冠照片;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 5、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6、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7、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8、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综上所述,孩子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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