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苏州最新返苏规定如下: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落实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14天+7天+核酸检测);2、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的来苏返苏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3、有感染者和病例报告的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苏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4、中高风险地区所辖低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测温。对不能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