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特勤局是公务员编制。公安特勤隶属于公安部门,在各公安分局、派出所中有特勤大队是公安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职责为城市反恐、维稳、预防暴力冲突。特勤有公安特勤和武警特勤之分,公安只要防暴特警队的泛称,主要是应急处置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编制属于公务员编制,属于纯职业化,出动命令一般来自县市局,受公安部领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