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案件类型代字执恢即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了,履行了即恢复执行了,执行法院把结案信息录入执行管理系统时,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影响,执行过程中有中断,但判决结果不变,恢复执行就是执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