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住楼40年后产权归谁 |
释义 | 一、商住楼40年后产权归谁 40年产权商住楼到期后产权不变,仍归原登记所有人。虽然对于土地使用权有到期需要缴纳费用的原则性规定,但至今还没有出台系统的续期办理规定,也没有续期费用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到期的自动续期,不需要办理申请手续。之所以有40年产权的说法,是因为我们国家土地所有制制度,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在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他人使用时,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根据土地的用途,划分了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期满,使用者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所以到期交钱的说法具有法律依据。但实际情况是,目前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于是否缴纳,如何缴纳,向谁缴纳都没有法律的规定。造成了到期不需要申请,自动续期的现状。 二、请问50年产权商住楼和七十年产权纯住宅楼有啥区别 50年产权的商住楼一般为综合用地与工业用地,不属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无法获得自动续期的特权,需要经土地使用权去有关部门申请。70年产权的一般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可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商住楼产权到期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而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的商住楼使用年限规定中并无关于此项的规定。 2、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 3、如商住楼产权到期,提供以下两种情况以供参考: 如果政府要收回土地,需要拆房子,那么会和房主谈房子赔偿问题。 如果政府愿意把土地继续给房主使用,那么可以再和政府签土地使用的合同,交些土地使用费给政府。现在,拆迁补偿,也变得越来越规范和有法可依。 四、2022年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 安置房50年后产权归谁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安置房的房产期限虽然在房产证上写的是50年,但是可以采取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的方式继续使用房子。这时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如果房子要被拆迁,那么能拿到拆迁补偿以及安置的地方,这时房子就是属于国家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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