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定.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