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1000公里有多少探亲费 |
释义 | 交通补助费计发标准按照探亲里程分段设置,其中探亲里程单程在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按每百公里50元计发;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30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3元。不足100公里的部分,按百公里计算。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一、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二、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三、军官休假、探亲按照下列规定权限审批: (一)担任领导职务的营职以上军官和团级以下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团级单位的首长批准; (二)担任领导职务的团级以上军官,副职军官由本级正职首长批准,正职军官由上一级正职首长批准;正大军区职军官由中央军委批准; ( 三)师级以上单位的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其直接首长批准。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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