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死亡合同变更吗 |
释义 | 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 一、民法典如何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所谓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或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卖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三、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作废吗? 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不作废。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受法律保护。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但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自动成为新产权人,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7种类,即: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合同终止;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债务;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方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况,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一方死亡后终止合同效力或不约定一方死亡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似乎继续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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