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热力管道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
释义 | 热力管道施工需要以下两种资质: 一、需要达到规定的设计标准。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的下列热力网的设计: 1、由供热企业经营,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对多个用户供热,自热源至热力站的城市热力网。 2、城市热力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管道、中继泵站和热力站等工艺系统设计。城市热力管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并注意美观。 二、需要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浮物小于或等于5mg/L; (2)总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3)溶解氧小于或等于0.1mg/L; (4)含油量小于或等于2mg/L; (5)pH(25℃)7~11。 2、蒸汽热力网,由用户热力站返回热源的凝结水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硬度小于或等于0.05mmol/L; (2)含铁量小于或等于0.5mg/L; (3)含油量小于或等于10mg/L。 3、蒸汽管网的凝结水排放时,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准》. 4、当供热系统有不锈钢设备时,应考虑Cl-腐蚀问题,供热介质中Cl-含量不宜高于25ppm,或不锈钢设备采取防腐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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