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HR在应聘中往往会碰到应聘者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应聘,那么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对我们企业有什么风险呢? 一、违法用工的风险 有些未成年人员,利用家里亲属或朋友的信息入职容易造成违法用工的情形 法律链接: 《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在实践中,我们会把不满16周岁的人叫做童工,把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叫做未成年工,两者在法律上的保护力度是不同的。 我们在审查年龄时,杜绝使用童工,也尽量少使用未成年工,因为他的法律保护标准还是高于成年工的法律保护标准。 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如何确定争议主体? 比如:A用B的身份证入职公司,公司在整个劳动用工的过程中,都是以B为名进行的,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考勤管理等,最后,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了员工,也是以B的名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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