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与住房公积金无关。 即使没有缴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是能够提取公积金的,失业提取公积金是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标准和要求的。 职工提取公积金和领取失业金是没有什么冲突的。只要用户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同时还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话,是能够去办理的。假如用户都符合条件的话,则是都能够直截了当办理领取业务的。 失业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要当地政府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在用户办理好相关证明之后,则能够凭借证明向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进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用户失业是能够提取公积金的。然而想要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是想取就能取的。但是失业补助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