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1、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为了履行合同,已经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2、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方式明确告诉受要约人要约不可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