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跟踪出站调车时,必须取得邻站值班员同意。车站值班员根据邻站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填发跟踪调车通知书。跟踪出站调车作业完了收回通知书后,通知邻站调车作业完了时间,并发出跟踪出站调车作业完了的电话记录号码。 2.跟踪出站调车须在跟踪调车通知书指定时间内进行,不受钩数限制。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