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一院属于区县法院管辖吗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级别管辖,法院分四级(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而一般而言90%的案件法院都由区县级法院(基层法院)管辖,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民事诉讼标的额超过5000万的,才会由市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大家在选择法院时,要具体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而不要上来就选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 2、地域管辖,简而言之就是具体到哪个法院管你这个案子。 一般来说,除去专属管辖(涉及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纠纷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及协议管辖(合同约定好的管辖法院)的案件外,被告所在地(具体到区县)法院肯定有管辖权,而被告所在地就是被告户籍地(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满一年的地址,不清楚有没有满一年的需要找律师调查一下)。 3、以大家最常见的民间借贷为例子,首先被告所在地肯定有管辖权,另外还有特殊情况就是在没有借条或借条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前提下,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民诉法司法解释18第二款)规定此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但是原告也需要注意提供身份证或居住证。 二、专门人民法院的级别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2、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级别 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具体是指: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审判机关在管辖上的特殊权力。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全国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 各市(除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各区县的基层人民法院。 注意:各人民法庭是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的文件数名都必须是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 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就是生效的判决了。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是不审理一审案件的,就是为了保证两审终审制。但是,在两审终审之外也有申诉审。更加详细的内容则需要对审判程序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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