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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签注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根据人民政府出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需提交的材料:申办人办理居住证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任何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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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7: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