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建基础施工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电梯井道移交 电梯安装单位: 1、经三方共同验收,30#~34#井道基础清理干净,无积水、井道上下已清理干净。 2、安装单位的人员在使用移交单位设备设施时应服从移交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时参加项目部大小会议,如发现违章及冒险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或书面通知安装单位及进行经济处罚。 3、安装单位进场后,指派专人前往现场查验,做好安装准备工作 4、安装单位必须如约按期进场施工,按有关规范、规定卸车,并自行保管好产品。及时向使用单位及监理部报验,经共同检验后方可使用。 5、维护总包电梯井防护,支付水、电费及承担其他需要移交单位提供材料的材料费。 6、安装单位施工前必须先安装好电梯门才能拆除电梯井的防护设施,以防人员误入发生事故道内施工前必须保证每层电梯门都安装到位,确保井道内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有抛扔物伤害井内作业人员。防护拆除后及时清理到指定工作面。 7、严格按照国家和制造厂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调试电源线必须从二级箱内接引,临时电源主线由土建单位配备至屋面。 8、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装单位人员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害赔偿,由安装单位负全部责任。 9、安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负责电梯安装的安全工作。 10、安装单位应保证机房内予留洞口的防护盖板齐全、稳固、有效,作业后及时封闭。 11、安装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电梯井口处杂物,以防物件坠落伤人。 12、此验收移交单三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电梯安装单: 【法律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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