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合理使用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1、使用该名称仅为说明该当事人的商品或服务; 2、所使用的名称不是作为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来使用的; 3、是善意且合理使用。 一、产品授权书有什么用吗? 品牌授权又称品牌许可,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 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 作用有规范代理行为、明确代理权限、明确代理区域、作为合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注册商标许可备案提交申请的要求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三、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5)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7)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8)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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