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继承的事实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尽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好像并未直接发生继承,还要办继承手续,有的还要进行诉讼通过裁判确定。无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多久才确定继承的结果,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物权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因为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该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遗产的物权变动时间。 一、房屋子女继承规定是什么 房屋子女继承新规定如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4、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二、继承房产有哪些问题?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