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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40天了没有消息
释义
    申请强制执行40天了没有消息的,可以等到6个月后,向该人民法院的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局会安排该案件的具体承办法官,之后的相关执行措施、案件情况均与该承办法官沟通。各地法院因案件量不同,执行局分配法官的等待期通常在1周至2个月不等。6个月内均属于正常情况。一般是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法厅会立案,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执行庭就应当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不赔偿的,应及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限是2年。执行申请受理后,执行法官应在10日内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在通知中确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如果在执行通知确定的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会查封并拍卖公司的财产、查询并划扣公司的银行账户款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一十六条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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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