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答辩状是什么 |
释义 | 国家赔偿答辩状的内容为: 1、首部。写答辩状名称。 2、正文。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 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 (3)答辩的理由和答辩的请求;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答辩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答辩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