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法律保障各种资源不被破坏?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上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这些规定强调了对自然资源要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以防止不合理开发自然资源而导致的环境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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