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保障胃癌既往病史患者方面的特别条款。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患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披露或隐瞒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合法、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 2.《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4.《保险法》第三十四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者隐瞒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总结: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以免由于隐瞒信息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同时,在遇到疾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履行报案义务,以便获得更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