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申请人免冠1寸照片2张;(四)经营场所证明;(五)经营场所平面方位图;(六)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