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院自制药吃多了会怎么样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如果医疗机构擅自配置自制药造成患者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用过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怎么办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时,有效期不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执业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一旦过了执业的有效期,执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必须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如果在过期以后继续执业,那就可能违反法律了,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要执业的人承担。
    二、无证诊所处罚?
    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