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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离婚案的流程
释义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调解,法院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4、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一、起诉离婚一定需要孩子出生证吗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诉讼费去法院立案即可,原则上是不需要孩子出生证明的。司法实践中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太一致,有的地方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是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立案的时候只需要提交复印件或者孩子户口页的复印件即可。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3、法院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会进行审查,审查之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后可能产生两种结果:
    1、经调解和好
    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如果当事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三、离婚协议书及证明原件需要哪些材料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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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