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应当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如果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某些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理赔。此外,如果投保人对健康状况不实告知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理赔。因此,保险公司在理赔前对被保险人的脑垂体瘤进行额外评估并不是法律上的义务。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不得以未约定的方式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在投保人未尽告知义务或者虚假告知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