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男方家离婚后该怎么办 |
释义 |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现实形式。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户口迁移。离婚后,女方需要把户口从男方家迁出,自己用一个户口本。女方需要带上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处领取并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女方的户口也要从男方家的户籍档案里注销;最后,女方带着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女方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这样迁户口程序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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