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税的具体内容是: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征收,分期进行缴纳。 一、苏州房产税新规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二、上海征收房产税 我们目前的房产税征收依据是来源于1986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中规定: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3、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4、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三、企业住房租赁税收征收新政策 企业出租自有房屋需交纳税如下: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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