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
释义 |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构成,拥有对公司大多数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只是股东中的一部分; 2、股东大会主要是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一、董事的权利有: 1、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2、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3、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二、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是: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总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是职位不同、以及产生的方式不同等,对于董事的产生是需要由股东大会来选举产生的,而股东一般是属于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个人或者企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但股东和董事都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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