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和董事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股东是指所有设立公司的人,董事是职务。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一般包括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如何的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会普通决议有哪些内容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除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外的其他决议。 三、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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