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护照补发只须按普通护照办理的步骤并补充须补发的原因,如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而收费标准为: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加注:20元/本。与申请护照一样,只要提交材料齐全无误,一般两周可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的范围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确定,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后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