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09:00-17:00; 办理资料: 1.《食品 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2.场地证明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 法律客观: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