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生前赠与其中一个子女大额钱款需要办手续。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具体手续如下: 一、办理增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